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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味茶豆 300克/包

茶豆 芋香茶豆 高雄11號 植物蛋白

特價 $69

售價 $69

全館滿$999免運

規格
數量
1

付款方式

  • 信用卡(VISA / Master / JCB)
  • ATM

運費說明

配送方式:(冷凍及常溫商品因溫層不同,為確保商品品質,無法併箱運送,運費需分開計算)
1.常溫商品運費120元,購買金額滿999免運費。【僅提供台灣本島配送】
2.冷凍商品運費180元,購買金額滿999免運費。【僅提供台灣本島配送】

訂單與配送相關說明:
1.帳款確認後將立即處理您的訂單,您將於五個工作日內(不含週六日及國定例假日)收到訂購之商品。
2.宅配皆以「黑貓宅急便」寄送商品。
3.配送範圍限台灣本島各縣市、不含郵政信箱(僅提供台灣本島配送)。
4.如本商店無法接受您的訂單,將於收到您的訂單後二個工作日內通知您。
5.若訂單有問題需電聯聯繫溝通,聯繫超過三日依舊電聯不上將會自動取消訂單。
6.變更「宅配日」及「收貨地址」須於出貨前二個工作日告知。
7.購買商品將依冷凍或常溫方式配送,故有可能於不同時間分別送達。
8.訂購時間可選擇預計送達時段:早(13點前)、午(14時~18時),請填寫於訂單備註欄位,若未備註一律以早配時段安排。實際到貨時間須視宅配當天貨量及路線安排而定。
9.黑貓宅急便由於業務調整,週日不進行宅配服務,還請留意選擇到貨時間。如需指定日期到貨,請於付款頁面備註留言告知。

  • 黑貓宅配:常溫 $120 元
  • 黑貓宅配:冷凍 $180 元
  • 全店滿 $999 元免運

產品編號

  • B5013.F30-1

產品特色

選用輸出日本等級帶有芋頭風味的茶豆,使用澳洲進口天然鹽簡單調味,帶給你清爽鮮甜的好滋味!壹然的毛豆從整地、播種、施肥、採收等皆以機械化栽種管控,且為了確保產品鮮度及風味,從採收開始到加工完成控管在6小時以內,保留毛豆的鮮度及風味。採收開始到加工經過層層檢驗,確保農藥殘留及微生物檢驗符合標準,讓您吃得美味又安心!

產品規格

  • 300克/包*1入 $69
  • 300克/包*4入 $270
  • 300克/包*8入 $529

退換貨說明

1.依據「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2條第一項:「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商品,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自105年1月1日起,生鮮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並不享有7天鑑賞期。

2.食品屬於消耗性商品,由於商品屬性特殊且有保存期限問題,除配送過程失當造成商品毀損,或商品本身有瑕疵可退貨外。若經拆封、食用或消費者造成之外盒變形、失溫或保存不良導致變質,恕無法退換貨。退回商品請保持商品、包裝、贈品、發票之完整性,否則恕不接受退換貨。
3.商品到貨後,請儘速檢視商品,若商品內容如發現有瑕疵、破損、或宅配運送過程中有損毀等情形,需要辦理換貨,敬請保持原包裝商品的完整,將有缺失或毀損的商品拍照,完成後同時將您的聯絡方式透過【聯絡我們】留言,我們將盡速為您處理,請於三日內來電或來信反映,逾期或未立即妥善保存恕不受理補償。
4.退換貨(依照退貨程序辦理退貨)時敬請保持原包裝商品的完整,我們完全保障您的購物權益。
5.退換貨注意事項:退貨的商品必須保持原包裝商品完整,亦即必須回復至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 ( 包含內外包裝、活動贈品等 )
6.下列情形可能影響您的退換貨權限:
* 在不影響您檢查商品情形下,您將商品包裝毀損、封條移除、貼膠移除或標籤拆除等情形。
* 其他逾越檢查之必要或可歸責於您之事由,致商品有毀損、滅失或變更者。
* 僅提供商品照,瑕疵商品未保留,也未遵照客服指示妥善保存者。
7.若您已取得紙本發票,請於退貨時一併退還。
8.請您以送貨廠商使用之包裝紙箱將退貨商品包裝妥當,若原紙箱已遺失,請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若原廠包裝損毀將無法退貨或須將損壞費用於退款中扣抵。
9.當您申請退換貨後,請主動向貨運人員索取單據,並保留至退換貨完成,以利日後查詢。


● 其他注意事項● 
(1) 冷凍商品收到後請清點數量、品項後,儘速放入冰箱冷凍保鮮。
(2) 訂購產品若為農產品,請務必確認指定之到貨日和配送時間有人收貨。若因個人因素造成商品無法送達,將無法退貨退款。
(3) 由於每個人的主觀意識不同(例如:大小、香氣、甜度、口感、好不好吃、喜不喜歡),若非商品本身瑕疵,恕無法接受退換貨。
(4) 若有其他疑問,請於上班時間與客服人員聯絡,上班時間為週一~週五上午8:30~12:00、13:30~17:00。
非上班時間請透過【聯絡我們】留言,我們將儘快與您聯繫。

 

●消費者爭議之處理●
企業經營者應就消費爭議說明採用之申訴及爭議處理機制、程序及相關聯絡資訊。

●訴訟管轄●
因本契約發生訴訟時,雙方同意以屏東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規定之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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